为人大、行政、司法等机关联手打压“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叫好。
2020-01-04 13: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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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通过的,它是全国首例限制食品职业投诉、职业索赔的地方性条例。第九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受理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时,发现投诉人超出合理消费或者以索取赔偿、奖励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可以终止调查并将相关线索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但是,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涉嫌犯罪的除外。”

      2019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就“段彦龙诉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一案作出(2019)最高法行申9729号行政裁定书。

      2019年12月2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就“张波诉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其他(质量监督)”一案作出了(2019)津0110行初308号行政裁定书。

       2019年12月2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作关于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时说,经审查,《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有关职业索赔的规定属于在不违背上位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作出的规定,属于经济特区法规的权限范围,应当允许探索;同时,建议制定机关立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总结相关规定实施情况,适时研究完善。

      根据上述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释放的信息可知,2020年起,“职业打假人”的日子铁定不好过了!这真是令人兴奋鼓舞啊!!

      人家不就是数百个商家卖了一些问题产品吗,你段彦龙、张波却把人家这数百个商家的问题产品都去买走,竟然还去制度、举报,要求处罚人家这数百个商家,你们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想想看,数百个商家销售同一个问题产品或者不同问题产品,说明这是一个多么大的生产、销售市场哪?生产厂家需要人工生产产品,数百个商家销售产品也需要人工,这是不是给我们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和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增加了就业机会?是不是给我们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和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增加了财政收入?虽然说这样的财政收入是靠不光彩的问题产品而获得的,但是你们别忘了,不管是光彩的还是不光彩的,只要是增加了收入就是好收入,就是好领导。

        问题产品怎么啦?问题产品又吃不伤人,更吃不死人,你们那么咬着问题产品不放干什么啊?再说了,吃坏了人甚至吃死了人也不关我们政府和商家什么事嘛,谁让你们明知道是问题产品还吃啊?

       你们一、二个人就把人家这数百个商家的问题产品都去买走,虽然可以让成千上万的消费者(还包括婴儿)免受侵害,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那么多产品没有卖给成千上万的消费者,人家这数百个商家少了多少收入,人家政府又少了多少财政收入,你们只想着不让成千上万的消费者免受侵害,你们可曾想到过人家商家和政府官员又少了多少利润和福利啊?消费者的权益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人家商家的利润、以及政府官员的福利比起来,肯定是人家商家的利润、以及政府官员的福利要重要啊。

      人家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与商家们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你们提起这么多投诉、举报、复议、诉讼,让人家去面对关系户,多难为情啊。现在,人家人大、行政、司法等权力机关联手对你们“职业打假人”进行打压,你们能咋滴!

       本作者也是一名商家(就是个体工商户),虽然我不制假售假,但是啊,我还是要为全国人大、深圳市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等权力机关不惜背离“四个最严”指示精神对那些爱对问题产品提出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的“职业打假人”进行打压的行为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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